一般條款與住宿規則
VIVIEN Apartments
版本:供完成及法律審查之工作定稿
生效日:[請填入日期]
本文件規定 VIVIEN Apartments 住宿之訂房、住宿、公寓使用、自助進出、損害責任、住宿規則,以及旅客與營運者之其他權利與義務。
1. 營運者與聯絡資料
| 營運者 | Nikola Tomková |
|---|---|
| IČO | 04304438 |
| 法律形式 | 依《商業許可法》從事業務之自然人 |
| 註冊地址 | Reinerova 47/12, České Budějovice 37006 |
| 住宿地址 | Nádražní 108/43, České Budějovice |
| 聯絡方式 | e-mail: info@vivienapartments.cz | phone: +420 702 153 573 | web: www.vivienapartments.cz |
營運者之身分識別、聯絡資料及住宿地址詳見上表。
2. 基本適用範圍
本一般條款與住宿規則(以下簡稱「條款」)適用於 VIVIEN Apartments 公寓之短期住宿服務。
營運者與旅客之契約關係,於訂房經確認後成立;訂房方式得透過營運者網站、訂房系統、訂房平台、中介、電子郵件或其他通訊管道。
「旅客」指完成訂房者,以及該訂房下所有住宿之人。完成訂房者須負責其訂房中所有住宿人員履行義務。
3. 訂房、價格與付款
訂房於營運者、訂房系統或相關訂房平台確認後,或於支付住宿費或訂金(若要求支付)後,始具拘束力。
住宿價格於建立訂房時載明。價格包含報價所載範圍內之住宿、一般公用事業消耗,以及住宿期間通常使用之公寓標準設備。
若當地住宿稅適用於該次住宿,除非特定報價或訂房另有說明,否則已含於住宿價格中。
營運者目前通常不要求保證金。此不影響營運者依本條款及費用表主張損害賠償、額外費用或所列金額之權利。
透過第三方(尤其是訂房平台)完成之訂房,除本條款外,亦可能適用該平台或中介之商業及付款條件。
付款方式與付款
訂房或相關服務之線上付款透過 Comgate, a.s. 之支付閘道處理。支付閘道及其運作之基本資訊見連結頁面。
旅客尤其可使用支付卡(金融卡或信用卡)付款,或透過銀行付款按鈕(於所選銀行之線上銀行環境付款)。於訂房流程中選擇付款方式並確認付款後,旅客將導向 Comgate 安全介面完成付款授權(輸入卡資料或於銀行確認)。付款成功處理後,旅客將收到確認並返回以完成訂房。Comgate 文件對卡付款流程有更詳細說明:卡付款。銀行付款按鈕及相關銀行轉帳資訊:銀行轉帳。
有關透過 Comgate 支付閘道進行之線上付款之申訴或問題,可直接依下列資料聯絡 Comgate, a.s.。
| 項目 | 聯絡方式 |
|---|---|
| 支付閘道提供者 | Comgate, a.s. |
| 地址 | Gočárova třída 1754/48b, Hradec Králové |
| 電子郵件(支援、付款查詢) | podpora@comgate.cz |
| 電話 | +420 228 224 267 |
4. 取消政策
旅客有權於住宿開始前取消訂房。取消須以書面為之,尤其得以電子郵件、訂房平台或其他可證明之方式。決定性時點為取消通知送達營運者或相關訂房管道之時。
除非特定房價、報價或訂房管道另有規定,下列取消條件適用:
| 取消時間 | 取消費用 |
|---|---|
| 抵達前 7 天或以上 | 住宿總價之 0% |
| 抵達前 6 天或更少、未入住(no-show)或提前終止住宿 | 住宿總價之 100% |
對於不可退款、折扣、促銷或特殊房價,若訂房時載明此條件,自訂房完成起價格可能不可退款。
若營運者成功將已取消日期重新出租,營運者得自行裁量,在本取消條件之外向旅客退還部分已付金額。旅客對此類退款不享有自動權利。
5. 入住、退房與自助進出
標準抵達時間(入住)為 14:00 起。標準離開時間(退房)為 10:00 前,除非事先與營運者另有約定。
提前抵達或延遲離開僅於事先安排並經營運者確認後可能。
未經營運者事先同意之延遲退房,每開始一小時得收取 CZK 1,000,最高以一晚額外住宿價格為限。此不影響營運者就因無法及時為後續旅客準備公寓而產生之損害或費用主張賠償之權利。
住宿為自助式。於履行訂房條件後——尤其於支付住宿費或所需訂金後,以及完成線上入住後——進入大樓及公寓所需之進出說明、密碼或其他資料將以電子方式送交旅客。
6. 通訊、訂房管道與遵守指示之義務
若訂房透過訂房平台、中介、營運者網站、訂房系統、電子郵件或其他訂房管道完成,與旅客之通訊主要透過該訂房管道或旅客於訂房時提供之聯絡資料進行。
旅客有義務留意透過訂房管道或送達訂房所載聯絡資料之訊息、電子郵件、通知及指示。
若旅客未留意訂房管道所發訊息、未查收訂房所載聯絡電子郵件、提供錯誤或無效聯絡資料,或未遵循所發指示,因而產生之問題,營運者不負責。
7. 線上入住、旅客及外國人登記
線上入住為住宿之必要部分。其用途尤其包括保存住宿人員紀錄、履行營運者法定義務、確保安全自助進入大樓,以及保護其他旅客與財產。
旅客有義務就所有住宿人員提供真實且完整之資料,範圍以旅客登記、住宿名冊、履行營運者通報義務、核發文件及確保住宿安全營運所需為限。
對於外國旅客,營運者有權要求履行外國人居留相關法律義務所需之資料,包括登記及向主管機關通報住宿所需之資料。
於抵達日前完成之訂房,旅客有義務於住宿開始前完成線上入住。僅於正確完成線上入住並履行其他訂房條件後,始得向旅客發送進出資料。
於抵達當日完成之訂房,旅客有義務於收到指示後無不合理延遲完成線上入住,且最遲不得晚於翌日 12:00。
若旅客即使經營運者催告,仍於上述期間內未完成線上入住,營運者有權限制或作廢進入大樓及公寓之密碼,直至該義務履行為止。此不影響營運者請求支付住宿費或因違反住宿條件而產生之其他請求權。
旅客知悉:若遲到或夜間抵達,而旅客未留意訂房管道所發訊息或未遵循線上入住指示,無法保證可立即提供電話協助。
8. 進出密碼、進出紀錄及禁止分享
進出密碼為數位鑰匙,僅供訂房中列名且已完成線上入住登記之人員使用。旅客不得向第三方傳遞、分享、公開或以其他方式提供進出密碼。
旅客知悉:基於安全理由,進入大樓及公寓可能透過電子門禁系統予以技術紀錄,尤其是為保護旅客與財產、管控未經授權進入及處理任何特殊事件。
若發現進出密碼由未在訂房列名且未完成線上入住登記之人使用,視為重大違反住宿條件。
此情形下,營運者有權立即作廢或變更進出密碼、要求旅客說明、限制進一步使用公寓或立即終止住宿,且無權要求退還已付金額。
若未經授權向第三方揭露進出密碼,或第三方未經授權進入大樓或公寓,營運者有權就每一查證案件向旅客收取 CZK 2,000 之定額費用及安全風險補償。
若該人在公寓停留或過夜,營運者得代替或額外就每位此類人員及每一已開始之住宿夜收取未申報人員費用 CZK 2,000。此不影響營運者就任何損害、額外費用或因違反本條件而產生之其他請求權主張賠償。
9. 住宿人數及禁止未申報人員
僅訂房中列名且已完成線上入住登記之人員得在公寓內住宿。
未經營運者事先同意,旅客不得允許未在訂房列名之人進入、使用公寓或於公寓過夜。
若發現未在訂房列名且未經營運者事先核准之人停留或過夜,營運者有權就每位此類人員及每一已開始之住宿夜收取 CZK 2,000。
此類行為視為重大違反住宿條件,得作為立即終止住宿之理由,且無權要求退還已付金額。此不影響營運者就任何損害、額外清潔費用或其他可證明費用主張賠償之權利。
10. 兒童、公寓容量及加床
公寓未配備加床或嬰兒床。
兒童住宿僅可能於該公寓最大容量內,且使用報價所載之床位。
完成訂房或陪同之成年人須對未成年人及其所致損害負責。
11. 寵物
除非營運者事先以書面核准例外,或法律另有要求,否則公寓、共用區域及物業戶外部分不得攜帶寵物。
若違反此禁止,營運者有權向旅客收取 CZK 4,000 之定額補償,涵蓋額外清潔、消毒、去除毛髮與異味及恢復公寓原有衛生狀態之費用。
違反寵物禁止亦視為重大違反住宿條件,得作為立即終止住宿之理由,且無權要求退還未使用住宿部分之已付金額。
CZK 4,000 之定額補償僅適用於與額外清潔及恢復公寓至適合後續旅客之衛生狀態相關之增加費用。其不包含公寓設備之損害、污損、劣化或遺失,尤其是窗簾、帷幕、寢具、毛巾、披毯、地毯、軟墊家具、床墊、家具、門、地板、牆面、畫作、裝飾、燈具及其他室內元素。
若上述物品受損、污損或劣化,旅客除定額補償外,有義務向營運者支付專業清潔、修復、更換或重新購置受損物品之實際費用。對於有發票、購買憑證或盤點估價證明之物品,賠償金額依該等文件判定。
12. 吸菸、明火及公寓異味損害
於公寓、共用區域及物業其他未明確允許之部分,禁止吸菸、使用電子菸、明火、蠟燭、香氛燈、線香、煙火及類似物品。
若違反吸菸禁止、使用明火或其他導致公寓異味損害或需要額外清潔之行為,營運者有權收取 CZK 4,000 之定額補償,涵蓋除味、額外清潔及恢復公寓至適合後續旅客狀態之費用。
此定額補償不包含設備、紡織品、家具、窗簾、帷幕、牆面、地板、畫作、裝飾或公寓其他部分之任何損害,旅客須依實際費用另行支付。
13. 紡織品、化妝品、染料及污損之使用
旅客有義務使用紡織品、毛巾、寢具、窗簾、帷幕、披毯、地毯及軟墊家具,避免因化妝品、染料、助曬產品、油脂、彩妝、食物、飲料或其他物質而受損。
超出一般使用之紡織品損害或污損,旅客須依費用表或專業清潔、修復、更換或重新購置之實際費用予以賠償。
超出公寓一般使用之額外清潔(非寵物或吸菸情形),得依實際清潔範圍及發生費用,自 CZK 1,500 起收取。
14. 通風、熱回收及技術設備
公寓通風由技術性熱回收系統及自動啟動之風扇提供。
旅客不得干擾這些系統、遮蓋其出口、關閉、拆解其部件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其功能。
旅客不得操作電子鎖、門禁元件、感測器、監視器系統、路由器、技術設備、電氣裝置、燈具、暖氣或物業其他技術元件。
若發生故障,旅客有義務無不合理延遲聯絡營運者。
15. 公寓設備、貴重元素、畫作與裝飾
公寓配備個別挑選之室內元素、紡織品、藝術品、畫作、版畫、裝飾、燈具及其他構成公寓特色之元素。
旅客有義務謹慎對待公寓設備,不得移動、改動、拆解、移除,或於住宿期間作非通常用途之使用。
公寓設備亦可能包括藝術品、畫作、版畫、裝飾及其他個別購入之元素。這些物品不得搬動、移位或移除。
若其受損、毀損、遺失或被竊,旅客有義務以修復、恢復、重新購置或以類似元素替換之實際費用賠償營運者所受損害。對於有購買憑證、發票、作者協議或盤點估價之物品,賠償金額依該等文件判定。
16. 消耗品、化妝品與分裝器
化妝品、衛生用品及住宿期間標準使用之其他消耗品,於該類型住宿通常範圍內提供予旅客。
分裝器、補充瓶、支架及浴室化妝品之其他包裝或配件非消耗品,屬公寓設備之一部分,不得帶走。
若其遺失、被竊、毀損或超出一般使用之損害,旅客有義務賠償營運者所受損害;賠償金額依費用表或購置或替換之實際費用判定。
17. 損害、遺失與費用表
旅客對因正當使用而超出一般磨損之公寓設備、共用區域或戶外區域遺失、被竊、毀損或損害負責。
營運者有權主張所受損害之賠償。對於特定項目,賠償金額依本條款附件之費用表。未列於費用表之項目,旅客須以修復、專業清潔、更換、重新購置或恢復原狀之實際費用賠償。
對於有發票、購買憑證或盤點估價證明之物品,賠償金額依該等文件判定。
18. 花園、露台與戶外區域
花園、露台及戶外區域僅供住宿旅客使用,除非營運者明確另有規定。
未經營運者事先同意,旅客不得允許第三方進入這些區域。
旅客有義務合理使用戶外區域、保持整潔、遵守安靜時段,且不得打擾其他旅客、大樓住戶或鄰居。
營運者有權因天候、維護、安全或保護財產而限制戶外區域之使用。
19. 監視器系統與安全防護
為保護旅客及其他人員之安全、保護財產、防止未經授權人員進入物業及保護共用與戶外區域,營運者有權於物業部分區域(尤其是入口、共用動線及部分戶外區域)運作監視器系統。
監視器系統不在公寓內或旅客私人使用之其他空間運作。
受監視區域設有適當標示。透過監視器系統及電子門禁系統處理個人資料之詳情,載於單獨之隱私權政策。
20. 停車
除非特定訂房明確另有說明,營運者不提供專屬保留停車位。
旅客可使用附近公共或商業停車選項,尤其是 Mercury 購物中心停車場,依相關停車營運者現行條件及價目表。
營運者對第三方提供之停車可用性、價格或營運方式不負責。
21. 禁止派對、活動及商業使用
公寓僅供暫時住宿之用。
未經營運者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公寓舉辦派對、慶祝活動、超出訂房之人員聚會、商業攝影、拍攝或其他商業或公開活動。
違反此禁止視為重大違反住宿條件,得作為立即終止住宿之理由,且無權要求退還已付金額。此不影響營運者就任何損害或額外費用主張賠償之權利。
22. 安靜時段與相互尊重
旅客有義務遵守 22:00 至 7:00 之安靜時段,並以不打擾其他旅客、大樓住戶或鄰居之方式行為。
喧嘩行為、違反安靜時段、騷擾他人或屢次違反住宿規則,視為重大違反住宿條件。
23. 營運者進入公寓
於緊急情況、疑似損害、安全風險、違反住宿條件或須避免對健康、財產或大樓造成損害時,營運者有權在必要範圍內進入公寓。
情況允許時,營運者將事先通知旅客進入事宜。
24. 申訴及住宿期間通報故障
旅客發現住宿瑕疵、設備故障或其他問題後,有義務無不合理延遲通報營運者,以便營運者安排補救。
對於住宿期間未通報之瑕疵,其後主張可能須考量營運者是否曾獲補救機會。
旅客亦須無不合理延遲通知營運者任何損害、設備損害、進出密碼濫用或其他特殊事件。
25. 個人資料
營運者於訂房、提供住宿、保存旅客紀錄、履行法定義務、會計與稅務目的、物業安全防護及保護營運者權利與正當利益所需範圍內,處理旅客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處理詳情(含監視器系統及電子門禁系統)載於單獨之隱私權政策,該政策為獨立文件或本條款之附件。
26. 消費爭議之法庭外解決
若旅客以消費者身分與營運者發生消費爭議,旅客有權向主管之消費爭議法庭外解決機關求助,通常為捷克貿易檢查局(Česká obchodní inspekce),註冊地址:Štěpánská 567/15, 120 00 Praha 2,網站:www.coi.cz。
27. 最後條款
本條款受捷克共和國法律管轄。
若本條款任一規定被認定無效或不生效,不影響其餘規定之效力。
營運者有權修訂本條款。就特定訂房而言,適用訂房完成時生效之條款版本,除非法律另有要求。
附件第 1 號-費用表
本費用表列舉特定違反住宿條件、設備遺失、被竊、毀損或損害情形之參考或定額收費。未列於費用表之項目,賠償依修復、專業清潔、更換、重新購置或恢復原狀之實際費用判定。對於有發票、購買憑證或盤點估價證明之較貴重物品,賠償金額依該等文件判定。
A. 安全、進出與人員
| 項目/情形 | 費用/金額 |
|---|---|
| 第三方未經授權揭露或使用進出密碼 | CZK 2,000/每一查證案件 |
| 公寓內未申報人員 | CZK 2,000/每人/每一已開始之夜 |
| 因違反條件而變更或作廢進出密碼 | 依實際費用 |
B. 額外清潔與衛生處置
| 項目/情形 | 費用/金額 |
|---|---|
| 未經授權攜寵停留-額外清潔、消毒、去除毛髮與異味 | CZK 4,000 |
| 吸菸、電子菸、煙味或明火-額外清潔與除味 | CZK 4,000 |
| 超出一般使用之額外清潔 | 自 CZK 1,500 起,依範圍而定 |
| 紡織品、床墊、軟墊家具、窗簾、帷幕或地毯之專業清潔 | 依實際費用 |
C. 浴室化妝品與分裝器
| 項目/情形 | 費用/金額 |
|---|---|
| 分裝器/空瓶(不含補充液) | CZK 200 |
| 分裝器補充液 | CZK 100 |
| 含補充液之完整分裝器 | CZK 300 |
| 含補充液之 3 件分裝器完整組 | CZK 900 |
| 分裝器支架 | 依實際費用 |
D. 紡織品與寢具
| 項目/情形 | 費用/金額 |
|---|---|
| 毛巾 | CZK 400 |
| 浴巾 | CZK 700 |
| 地墊/浴室紡織品 | CZK 500 |
| 床單 | CZK 900 |
| 枕套 | CZK 300 |
| 被套 | CZK 900 |
| 床墊保護套 | CZK 900 |
| 枕頭 | CZK 900 |
| 被胎 | CZK 1,500 |
| 披毯/裝飾紡織品 | 依實際費用 |
| 窗簾/帷幕 | 依發票、盤點或實際費用 |
| 床墊 | 依清潔、修復或更換之實際費用 |
E. 廚房設備與餐具
| 項目/情形 | 費用/金額 |
|---|---|
| 玻璃杯/馬克杯/茶杯 | CZK 150/件 |
| 盤/碗 | CZK 200/件 |
| 餐具單件 | CZK 100/件 |
| 平底鍋/鍋/廚房器皿 | 依實際費用 |
| 咖啡機、熱水壺或其他電器 | 依實際費用 |
| 檯面、水槽、水龍頭或廚櫃單元之損害 | 依實際費用 |
F. 科技、電氣裝置與公寓設備
| 項目/情形 | 費用/金額 |
|---|---|
| 路由器、感測器、電子鎖、門禁元件或技術裝置 | 依實際費用 |
| 燈具、開關、插座 | 依實際費用 |
| 干擾熱回收、風扇或技術系統導致故障 | 依實際費用 |
| 門、把手、鎖、地板、牆面或灰泥之損害 | 依實際費用 |
G. 家具、裝飾、畫作與貴重元素
| 項目/情形 | 費用/金額 |
|---|---|
| 畫作、版畫、藝術品、畫框 | 依發票、盤點或實際費用 |
| 裝飾、花瓶、碗、設計配件 | 依實際費用 |
| 椅子、桌子、床頭櫃、層架、衣櫃、廚房家具 | 依實際費用 |
| 地毯/長毯/紡織配件 | 依實際費用 |
| 懸掛或壁掛元素、窗簾桿、軌道、支架 | 依實際費用 |
H. 違反時間及營運問題
| 項目/情形 | 費用/金額 |
|---|---|
| 未經營運者同意之延遲退房 | CZK 1,000/每一已開始之小時,最高至一晚額外住宿價格 |
| 因旅客違反條件而無法及時清潔或為後續旅客準備公寓 | 依實際費用 |
備註:費用表供可預見性與參考之用。對於載明「依實際費用」之項目,賠償依發票、收據、專業評估、盤點估價或其他可證明之修復、更換、重新購置、專業清潔或恢復物品原狀費用判定。